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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三爷。”
来人止步于鹿杖客面前,动作轻缓,面色沉稳。
鹿杖客点了点头:“杀完就走,不要停留,有人接应你。”
那人面无表情,拱了拱手,示意自己明白。
鹿杖客想了想,又说道:“记得混乱的时候出手,不要让别人注意到你。”
说这句话的时候,那人已经向猪笼城寨内走去,喊打喊杀声不绝于耳,也不知道听没听见。
鹤笔翁冷冷吐出两个字:“稳妥。”
鹿杖客回道:“我明白的,二哥,事后我亲自出手。”
汪琛在一旁听得有些凌乱:“三叔,您不是说只需要他杀完人就走吗,怎么......”
鹿杖客没回答,不屑嗤笑一声,汪琛自讨了个没趣,悻悻地站在原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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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一年,我雄心壮志,跟着大哥,骑烈马,喝烈酒,玩最烈的女人。
大哥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,人要为自己活着。
这个道理,自从我开始练武的第一天就知道了。
大哥的马叫追风,大哥的枪叫猎鹰,大哥的女人太多,想不起来她们叫什么名字了。
她们有的是心甘情愿跟着大哥的,乱世女人一石粮,想活命,就得跟着强者。
有的是被大哥带着兄弟们抢回来的,如果听话还能活下去,不听话的,被大哥玩腻之后,都赐给了那些兄弟们。
没有人敢对我们不敬,也没有人敢得罪我们。
那些当官的每天都说要剿匪,但从老百姓身上刮下来的所谓剿匪的钱,有一大半都送到了大哥手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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