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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尔斯并未睡多久,成为“野蛮人”的他有着远超常人的精力。他又重新换上了一件晨衣,相对于紧缚的衬衫,相对宽松的晨衣更得这个不喜束缚的“野蛮人”的青睐。
他站在卧室内,模拟着前世看过的拳击比赛,左右勾拳,上下勾拳,随意的打着拳。宽松的晨衣在拳头的带动下,和空气相撞,发出“呼呼”的破空声。
罗尔斯摇了摇头,现在穿着宽松的晨衣,挥拳都有衣服带来的束缚感,要是一身正装,动手的时候,恐怕还没动几招,就爆衣变成乞丐了。
看来是要准备几件宽松的衣服,但野蛮人好像不怎么穿衣服,想想前世游戏中那些裸露肌肉,只要害部分会有皮甲或铁甲覆盖。
想想自己一个风度翩翩的大律师要挥舞拳头和对手作战,也是很无奈了,还是去定一根铁心木的手杖,平时优雅,战时暴力。
晚上在去一趟码头区,让“肯恩叔叔”找一件重兵器,铁心木手杖也不过四五磅重,平时用一用还好,晚上去扮演时还是用一件更重的。
对于他来说,“野蛮人”是最难扮演的。罗尔斯生活中是一个大律师,还要和那些贵族富豪们打交道,平时根本无法扮演。
他现在唯一想到的办法,就是晚上在去东区和码头区相对混乱的地方去扮演,只有在这种地方,“野蛮人”才能用拳头來打破法律。
其实“律师”途径相对来说,并不是很擅长一击制胜,攻击力较强的能力几乎没有,尤其是在半神前,但辅助战斗的能力非常多,“贿赂”、“扭曲”、“腐蚀”、“混乱”,几乎全是DEBUFF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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