乔旌南跟蒋承霖打电话的同时,手里还牵着一根狗绳,狗绳的另一头,连在一只黑色哈士奇的脖子上,这只哈士奇就是传言中在某个冬天,把遛狗的沈弋千摔骨折的混账。
当时进医院后,沈弋千不骂狗,骂沈全真,因为这是沈全真送给沈弋千五十大寿的生日礼物,美其名曰怕他孤独,结果在沈弋千劳心劳力把它养到七个月后,自己光荣的住进了市医院骨科,每天医生护士迎来送往,着实热闹。
沈全真陪沈弋千进超市买点东西,乔旌南一手牵着狗,另一手掏出烟盒,刚把烟拿到嘴边,狗突然站起来往前一窜,险些把乔旌南带飞,毕竟它现在已经是成年大狗了。
混账突然激动的理由,是看到一只路过的小泰迪挑衅,非要去追,乔旌南到嘴边的烟飞了,又气又吓,被拖着走了两步才蹙眉喊:“孽子!”
孽子是沈全真给它取的小名,其实它本名叫王子,沈弋千取的,乔旌南更喊不出口,嫌丢人。
他把孽子拉住,小泰迪蹦高高挑衅,“嗷嗷嗷嗷~”一顿乱叫。
孽子铆足劲儿,绷着身体,乔旌南根本没抬头看,他最烦嘚瑟的小狗,想着主人把狗牵走就好。
泰迪主人把狗抱起,低头数落:“你有没有礼貌?人家咬你我可不管!”
说罢,对方又看向乔旌南,道歉:“不好意思啊。”
乔旌南这才抬起头,随口回了句:“没事儿。”
泰迪主人是个很年轻的女孩子,约莫二十岁左右,打扮精致靓丽,化全妆,美瞳跟王子一个颜色,灰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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