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暮把晨雪紧紧地抱在怀中,晨雪斜座在林暮的腿上,客厅中的电视机开着却依旧能清晰地听到他们俩彼此喘息的声音。
晨雪把头懒懒地靠在林暮的肩颈处,本来只是因为喘息而吹动了林暮颈上的汗毛,但渐渐地晨雪像是故意用灼热的气息□着林暮□囧的颈项。这种若即若离的感觉惹得林暮有些腿软,体温也渐渐上升了。
始作俑者感觉到对方的变化,偷偷笑在心中。正当他还想再继续使坏时,林暮一把拉住他的手,放在掌心抚摸良久后说:“手不再那么毛躁了,看来那支护手霜还挺管用的。”
兴致被林暮岔开,晨雪伸出另一只手,摊开放在一起仔细地看了看说:“恩恩,现在这手带着戒指要比以前好看多了。”这是晨雪仔细观察后得到的结论,不过事实也是如此。
林暮笑着看向正在仔细研究手的人,如果告诉这个小傻瓜那一支200ml的护手霜的价钱,恐怕他死也不会擦。他握住那只带着戒指的手说:“走吧,肚子饿了,去吃饭。”
晨雪迟疑了一会儿,他总觉得最近的林暮好奇怪……默默地跟着他走到餐桌边,虽然心中满腹疑问与不解,但表面上晨雪依旧露出欢快的笑容。
吃饭过程中,他们断断续续聊着一些杂七杂八的事。时而谈谈八卦,时而说说新闻,聊到观点的时候,他们偶尔会发生一些些争执,但最后晨雪总是用崇拜的目光看向林暮,而林暮总是很吃晨雪这套。要知道被自己爱的人用崇拜的眼神看着,那是件多么得意的事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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