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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来到昭武二年五月初四。
这一日,柳如是按惯例到武英殿向朱媺娖禀报报社相关事宜,并送上明日即将刊发的《大明报》旬半刊。
如今《大明报》五日一发,朱媺娖还是能做到每期发行前必阅的。
算是为报刊内容又上了一道保险。
等到以后《大明报》成为三日刊,乃至日报,她估计就没法这么做了,只能将权利下放。若出了事,也只能事后问责。
大概浏览完报刊上各版内容后,朱媺娖微笑点头,表示还算满意——尤其是对柳如是的“自传”文章,以及陈子龙的“基层改制”新政宣传文章。
见柳如是并没有退下的意思,便问:“还有何事?”
柳如是拱手道:“启奏陛下,如今京报等野报日益猖獗,其屡屡抄袭我《大明报》文章不说,数日前所发表报刊中竟然还刊登文章,讽评朝廷‘禁妓令’。
微臣以为,这些野报已经到了不得不处理的时候了。”
说完,柳如是呈上了她所说的那一期《京报》。
所谓“野报”之言,是指除朝廷邸报、《大明报》外的其他未经官府许可的民办报纸——事实上,在大明朝此时民办报纸皆不向朝廷报备,自然也无经官府许可之说。
因为大明根本就没有文字出版管理的意识。
宋有文字狱、清有文字狱,明朝虽然也有(以洪武和嘉靖时为最),但到了明末,风气开放,朝廷掌控力变弱,对民间出版文字的约束力基本等于零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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