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地人类的家当越来越多,迁徙就成为一件越来越麻烦的事。
但是,不搬家还不行,为了吃饱肚子,总在一个地方呆着是找不到足够的食物的,必须追随猎物的脚步来保障食物的供给……要不怎么说穷搬家富挪坟呢,吃不上饭就得四处谋生吖。
迁徙的好处是可以见世面长见识有新发现,在来来回回追逐猎物的路途上,新地人类总会路过一些熟悉的地方。
这些地方的某些地方有野生的稻麦生长,新地人类慢慢发现,这些稻麦的果实煮熟了能吃,味道还行,禁得住饿,而且每年都长。
以新地人类乃至所有人类的基因惰性,自然而然的就会兴起人工种植的念头。
但是,光有饭不行啊,还得有菜呀。
这个问题就不怎么成问题了,在新地人类开始种地,带着第一囤粮食和种子迁徙到新的聚居地的时候,这个问题已经可预见的基本解决了。
在以迁徙狩猎为主要生存方式的时期,新地人类狩猎,e,比方说抓野猪吧,野猪皮糙肉厚的,被打伤的总要比被打死的多。
如果某天的野猪打得多,家里人吃不完,出于防腐保鲜的目的,轻伤的野猪或者顺手活捉的小野猪就先不整死,万一以后的几天里都抓不到猪呢?这攒下的活猪就可以剁了包馅拿来度饥荒了。
如果抓猪的情况一直都挺很顺利,攒下的活猪就会越来越多,随便喂一喂,大猪生小猪,小猪长大了再生小猪,只要不遇到灰洲瘟疫,野猪还特能生,简直怎么吃都吃不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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