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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行各业都有走邪门歪路的人,或许外行的人会不清楚,但是行内人都会很了解,因为这太正常了。
律师这个职业很特殊,因为按道理来说做这个职业的应该都是懂法的。
但你要是这么理解就错了,哪行哪业都有走小路的人。
我们一再强调一件事,职业是职业,人是人,永远不要把职业的光辉放到每一个职业人身上。
律师行业里的害群之马自然存在,而且不乏一些小作文写的飞起的律师,这就是上面说的,就知道“炒”官司,而不是打官司。
对于这样的行为,方大状早就看不惯了。
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,他都是一个很纯粹的律师,只不过呢,过去的方大状就是一个法律生物,一切只讲法律,不讲其他。
而现在的方大状开始在法律的基础上加入了自己的道德观感。
一个刑事案件,作为辩护人的律师努力寻找辩点,让对方脱罪,这是正常的情况。
哪怕很多人不理解也是正常的,因为疑罪从无,只要是不能确定的,那就不算犯罪。
但是你一个律师通过各种小作文炒作案件,妄图想着让舆论影响司法,这就很不对了。
只是在过去,对于这样的情况确实不好界定,因为就算你去看律师法,也找不到特别明确的规定,毕竟律师法中规定的都是大事,小事一般都是律协来处理的。
而现在就不一样了,全国律师协会已经公布了相关的规定,也就是这份禁止违规炒作案件的规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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