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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终还是漏勺承受了一切。
王忆没去当搡手,因为漏勺一开始就说好了要当搡手的。
社员们怂恿他当搡手,就是逗乐子。
大家都想当乐子人。
毕竟王凯这个搓手是新人,要是搡手也是新人,那不说效率高低,只说这个危险程度便会很惊人!
搡年糕的时候,搡手和搓手往往是搭配多次的熟人,这样才有默契。
否则木榔头砸到人的手或者胳膊,那家伙指定没有好果子吃。
一盘子冒着热气的糯米粉倒进石臼里,王凯信心十足的伸手去揉和一下子,然后当场就是嚎啕大叫:“我手、手给烫着了!”
“烫熟了没有?烫熟了正好晚上加个菜,烧猪脚!”漏勺还在调侃他。
王忆倒是有些担心:“会不会温度太高,烫伤皮肤?”
烫伤很难治。
看热闹的王东方说道:“没事,没那么烫,就是还热乎罢了,他是小孩手嫩,换个大人上去只会觉得暖和。”
同样在看热闹的小孩们哈哈笑,七嘴八舌的笑话王凯。
而王凯是立志要当孩子王的男人。
他咬紧牙关去揉搓糯米,把木榔头砸开的糯米再收拾到石臼正中央。
漏勺适时的一榔头下去,‘啪叽’一声脆响,刚收拢的糯米又被砸开了。
王凯揉搓几次之后,受不住了——大家伙受不住了。
这效率太慢了。
漏勺跟王凯搭配不起来,不敢往下砸,很担心砸到他的手。
所以看了会热闹后,刘红梅去把王凯换下来了:“等你们俩出年糕,真得等到过年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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